临沂振峰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8000吨甲(乙)醇钠及叔丁醇钠医药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公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特发布以下公告: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临沂振峰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8000吨甲(乙)醇钠及叔丁醇钠医药中间体项目
建设单位:临沂振峰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沂水县庐山化工园区内,现临沂振峰化工有限公司南邻闲置企业土地
主要建设内容:临沂振峰化工有限公司投资12200万元,利用庐山化工园区振峰南邻并购企业闲置土地建设年产18000吨甲(乙)醇钠及叔丁醇钠医药中间体项目,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仓库、罐区以及其他各类公辅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年产固体甲醇钠3000吨、液体甲醇钠 5000吨、固体乙醇钠3000吨、液体乙醇钠 5000吨、叔丁醇钠2000吨。
二、建设单位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临沂振峰化工有限公司现有项目均已全部落实三同时手续,环保手续完备。根据调查监测,振峰公司现有运行项目环保措施完善,主要污染物均满足达标排放要求。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临沂振峰化工有限公司
单位所在地:沂水县庐山化工园区
联系人:王总 联系人电话:0539-7361118 邮箱:linyizhenfeng@163.com
四、承担环评工作的评价机构介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乙字第2452号;行业范围:轻工纺织化纤、化工石化医药、冶金机电、建材火电、社会服务、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核与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9777号鲁商国奥城2号楼21层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希望得到您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包括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等。公众意见表具体内容见附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可同临沂振峰化工有限公司提出。公众意见表的提交方式可根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进行咨询或将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
临沂振峰化工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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